據此,勞動與榮軍社會部建議,各省、中央直轄市人委會主席指導各職能單位,按2017年12月7日第141號《議定》對按照勞工合同的勞動者區域基準薪的規定,展開在所屬區域管理基準薪落實情況。其中,評價做到與未做好方面、原因,各類型企業勞工在勞動合同的薪資表、薪資級的薪資調整方式;綜合地方管理各企業的最低薪資區落實情況數據。
同時,按照計劃,勞動與榮軍社會部將與各部委、相關單位配合,對工商、交通運輸、新聞與傳播、建設、農業與農村發展部,國家銀行和越南電信郵政集團所屬國有經濟集團、總公司、公司,展開勞工招聘、使用、薪資政策落實情況進行檢查。檢查時間從本月底至6月中旬落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