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內務廳長張文多回答時肯定,段玉海持有經濟學士、在第一郡經濟科和稅務分局,以及時任第一郡人委會副主席專責都市管理和建設等工作經驗。因此,調動和分工段玉海出任西貢建設總公司副總經理一職是合理的。張文多廳長表示,段玉海先後3次遞交辭呈但迄今上述辭呈未獲審議,原則上,申請辭職呈文是須得到組織的批准方可離職。因此,段玉海要繼續工作直至組織作出決定時為止。然而,市內務廳獲悉,段玉海在與西貢建設總公司領導見面後即提交辭呈且沒有上班。該總公司應負起上述事件的報告責任。
對於認為段玉海執行整頓人行道秩序任務時已對若干人士個人權益產生影響的意見,第一郡人委會主席阮文勇肯定,在開展上述工作過程中,第一郡人委會尚未收到關於此事的反映,同時強調,整頓人行道秩序活動勢必影響到多人的利益,但為了總體的利益,所有個人都須一律執行。至於落實從2016年1月1日至2017年10月底獲責成簽發建築許可證任務的監察結論,阮文勇主席肯定,這是日常的工作,它促使每一個人更好地完成任務。
通過上述簽發建築許可證的監察,發現個人履行任務時已出現錯誤。據此第一郡人委會已審議和對直接執行任務的個人作出紀律處分,之後審議負責上述工作科長的個人領導的紀律處分。此外,段玉海因獲分工上述專責領域,所以進行黨員檢討時已對調度、個人領導責任進行檢討汲取教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