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洲議會12日以438票贊成、226票反對、39票棄權,通過了該法案的新版本,它主要為新聞出版社創設一種“類似版權”的著作權。歐盟版權法改革的原則是:敦促谷歌旗下的YouTube平台向聲像藝術內容的創作者分享更多的營收(第13條),也為新聞出版社創設一種“類似版權”的著作權(第11條),這表示以後互聯網巨頭轉載使用法新社等新聞社的文章時必須付費。
反對這項改革的人對歐盟議會的表決結果非常失望。法國網民保護協會“網絡方圓”發佈聲明認為這將導致大眾的文化花費增加。
法國總統馬克龍大力支持這項改革,他發文稱讚“這是歐盟的一大進步”,“版權保護我們的自由,正確評價我們的文化創作。我為我國處於戰鬥前鋒感到自豪”。
新法案通過之後,接下來歐洲議會將與歐盟理事會及歐盟委員會協商,以便制定3方同意的法案最終文本。歐洲議會指出,期望這套法案能儘快通過,最好在今年底,趕在2019年5月歐洲議會選舉之前。
儘管遭到互聯網公司強烈反對,但這一規定得到了以傳統媒體為代表的新聞出版機構的廣泛支持。9月4日,法國新聞社、英國報紙聯合社、德國德意志新聞社等歐洲主流通訊社曾聯名公開表示,支持法案裏的這一新規。傳統媒體認為,多年來行業形勢每況愈下、採編人員大批離職,部份原因在於互聯網公司多年來通過“鏈接”的形式免費“掠奪”傳統媒體的勞動成果,使得傳統媒體不能從自己投入鉅資生產的新聞信息作品裏取得足夠廣告收入。該法案的第13條還加重了互聯網公司的審查義務,要求其確保用戶上傳到網絡平台的內容不侵害版權。
互聯網公司對此表示強烈反對,稱此舉將加重網站負擔、迫使網站對用戶上傳的內容在上網展示前就審查版權。但前披頭士樂隊成員保羅‧麥卡特尼等藝術家及唱片公司等則對此表示支持,認為此舉將完善對版權的保護。
谷歌等美國科網巨企及網絡自由團體警告,新例將對全球網絡生態構成“災難性”打擊。例如如果根據第13條要求,各平台將需主動審查所有用戶上載的內容,以現時每分鐘上載到YouTube的影片超過400小時計,研發有關系統需要巨大成本,並非中小型網站能負擔,同時審查機制亦可能遭濫用,用作過濾政治性資訊,損害言論自由。網民亦擔心,日後即使上載用作惡搞的電影截圖,也可能誤墮法網。
歐盟委員會歡迎表決結果,指歐盟版權法例現代化已踏出必要一步。德國籍歐洲議會議員福斯強調,新例會在維持網絡自由環境的同時,讓原創者及記者獲取適當收入。歐洲雜誌媒體協會直言,昨日是獨立媒體及民主制度的“美好一天”,稱新例可在避免扼殺網絡競爭的情況下,令歐盟版權法得以現代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