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晉財上尉。(圖源:世勇)
巡邏時,工作組發現許漢宇(27歲,居住第六郡)非必要外出,違反防疫規定。巡邏組檢查證件,懷疑此人非法使用毒品,便要求他到第六郡第十一坊公安辦事處為調查服務。途中,此人加大車速逃走,即被巡邏組追趕。在追逐過程中,許漢宇騎車迫進,使潘晉財上尉的車闖上人行道,撞向第六郡第八坊羅庵街民房牆壁。潘晉財上尉獲送醫急救,但同日晚上9時30分不治身亡。
許漢宇釀事後逃離現場。同日晚上9時40分,其已到第十一坊公安辦事處。他對毒品速檢呈陽性反應。市公安廳調查警察機關主持並與第六郡公安調查警察機關配合,刑拘犯有“反抗公務執行者”行為的許漢宇,以依法查處。
潘晉財上尉現年29歲,籍貫隆安省,職務為第六郡公安機關毒犯調查警察隊偵察員,獲安排在第六郡第十坊公安機關執行防疫任務。
根據公安部長和中央競賽與獎勵處主任建議,政府總理呈文建議國家主席向公安部市公安廳第六郡公安機關毒犯調查警察隊幹部潘晉財上尉追贈二等戰功勳章,理由是這位幹部在戰鬥和為戰鬥服務過程中創下出色戰功,為建設社會主義和捍衛祖國事業付出貢獻。
昨日下午,國家主席阮春福已頒發向潘晉財上尉授予二等戰功勳章的《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