值得一提的是,每季度評價和分類結果可作為公務員每季度增加收入的依據。這既是公務員競賽評價和分類的依據,又是部署、使用、規劃、提拔、培訓、造就和落實政策的依據。為評價和分類3項標準包括:組織與紀律意識和道德品質(最高20分);能力、技能(最高30分)與獲責成職責、任務落實結果(最高50分)。
如此,有關職責、任務落實標準獲得最大關注。其中,按進度、達標完成九成至百分百工作的公務員,便可取得該標準的滿分(50分)。獲責成職責和任務落實結果完成五成以下的公務員將被零分。預計今年第三季度,本市將適用上述新評價方式。市人委會要求每季度的評價、分類須正確和客觀,不得流於形式、敬畏、報復、偏袒並量化到任務落實結果。根據上述評價和分類結果,本市將對良好完成任務以上的公務員支付增加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