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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內採取“摩的”管理措施

〔本報消息〕在交通運輸廳最近完成和上呈河內市人委會的草案中有規定,從2021年1月1日起,凡駕駛“摩的”或以摩托車運載商品等若要在河內執業,必須獲簽發許可證和將在上衣左邊胸部上佩戴“執業卡”。
(示意圖源:互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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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此,以簡陋車輛運載乘客、商品執業者必須從15歲以上,體康確保安全駕駛車輛;掌握陸路交規。上述人士必須向坊、鄉、鎮人委會登記以獲取活動牌照(運輸活動證)。

當駕駛車輛時,執業者必須攜以下證件:車輛註冊證;營業登記證;在執業註冊地方有常住戶口或暫居證件;有客運、貨運登記證。

此外,參加客運和貨運的兩輪車也必須充分滿足安全方面要求和達到質量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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