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该草案由农业与环境部联合公布了对正在行驶汽车实施国家排放标准路线图的规定。具体,自2026年1月1日起,在本市和河内登记车牌、自从2017年以前生产的汽油或柴油发动机汽车,将必须满足欧洲四号排放标准(EURO 4)。对于这两大城市在2022年以后生产的汽车,自2027年1月1日起将实施欧洲五号排放标准(EURO 5)。与此同时,自2027年以后生产并在其他省市登记的汽车将适用较低的排放标准,这些地方实施欧洲四号和五号标准的时间也晚于河内和本市。
然而,这仅是草案,目前正处于征求各部委意见的阶段,旨在确保民众利益与环保目标之间的平衡。农业与环境部环境局副局长黎怀南肯定:“自2017年以前生产的汽车仍然可以行驶,没有如许多人误解为禁止行驶的问题”。然而,环境局副局长也表示,未来期间将继续研究减少旧车污染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