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河内市建设厅表示,市人委会已责成农业与环境部门主持,会同相关单位制定环市一路“低排放区” 试行方案,明确适用区域、实施步骤及技术与管理措施。河内市强调,自2026年7月1日起,将按区域逐步开展车辆排放管控试行,不会在全线同步实施,符合市议会2025年第57号《决议》提出的路线安排。
在交通基础设施方面,目前环市一路区域已开通2条都市铁路线(2A号线和3.1号线),日均运力约46万2000人次;另有45条政府补贴公交线路,日均服务能力超90万人次。河内市正加快推进绿色公交转型,增设公共自行车站点,并研究开通适用于狭窄街道的小型电动公交线路。
为方便市民出行,河内计划在试行区域入口处设置换乘停车场,目前已初步筛选出210多个点位。同时,该市正在研究在公共空间布局电动自行车电池更换柜网络。
市建设厅正起草辅助向清洁能源交通工具转型的决议草案,将根据不同对象分类施策,力求将对居民和企业的影响降至最低。
2025年7月12日,政府总理颁布第20号《指示》,要求首都河内采取措施,推动组织和个人进行交通工具转型。
按照安排,到2026年7月1日,环市一路范围内将不再允许使用化石燃料的两轮车通行;自2028年1月1日起,环市一路和环市二路范围内将不再允许机动两轮车通行,同时限制使用化石燃料的私人汽车;自2030年起,相关措施将继续扩大至环市三路范围内实施。
为落实上述指示,2025年底,河内市人民议会通过第57号《决议》,规定实施低排放区相关内容。
根据第57号《决议》,自2026年7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河内将在环市一路部分区域试行实施低排放区;自2028年1月1日至2029年12月31日,在环市一路范围内全面实施,并扩大至环市二路以内部分区域;自2030年1月1日起,在环市三路以内区域实施低排放区。
河内市鼓励各乡级人委会在其管理辖区内建立低排放区。根据该决议,自2031年1月1日起,凡符合规定条件的都市区域均须实施低排放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