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此,市人委會對衛生廳、各縣級、鄉級人委會、市疾控中心(HCDC)、縣級醫療中心、管理居家隔離新冠患者單位,包括:鄉醫療站、流動醫療站、社區新冠患者照護組以及若干其他單位的責任與權限作出具體規定。具體是,鄉醫療站須隨時接收從不同渠道獲取有關當地新冠患者(F0)的資訊,並更新新冠患者的名單;對獲准許居家照護的F0,鄉醫療站須與流動醫療站配合成立居家治療卷宗,同時負責分配F0到各流動醫療站,經常與社區新冠患者照護組聯繫以提供輔助和確保依法照 護F0。
鄉醫療站也要對有家庭成員所屬高危組的家庭戶(高齡者、有基礎病、肥胖、懷孕等)複查、更新名單、聯繫方式,以制定適合的照護計劃。其中,注意對無法到接種站接種疫苗者進行上門接種,對所屬高危組的F0要求集中隔離。值得一提的是,須公佈當地鄉醫療站與流動醫療站的手機號以方便民眾求助。對於流動醫療站,須有由衛生廳調派的1名醫生、一到兩名護士和由地方政府調派的3名人員以上(不是醫護人員)執勤。每個流動醫療站管理50至100個出現F0的家庭戶。
市人委會指導,自接到鄉醫療站通知F0名單後,在24個小時內,流動醫療站須接近出現F0的民戶以評價居家隔離條件。流動醫療站須每天跟進F0的健康情況,隨時提供諮詢和上門診治病。當F0呈現轉危跡象,管理新冠患者單位須負責指引、急救病人,同時聯繫縣級、鄉級應急隊以獲得急救指引和送病人到最近的醫院。
根據市人委會的規制,衛生廳要公佈熱線電話以接收民眾對當地照護、管理F0的反饋。除了給在集中隔離區和居家治療的F0提供充足藥物之外,衛生廳須確定居家照護和治療F0的最大能力,一旦F0數量超出照護和治療的能力,可及時向市人委會參謀採取應對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