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訴機關指出,2016年6月,阿煌獲擔任機關贓物庫管理員。2017年4月,因要支付個人消費及還債,阿煌打算把贓物庫的象牙偷出來銷售。他僱用阿強當仲介,同時託他購買假象牙以調換。阿強向阿煌推介阿面,他們同意每公斤贓物庫內的象牙為700萬元。公訴機關指控阿煌打破贓物庫的封閉線,把象牙存放在背包並拿出去賣給阿面。隨後,阿強購買用木材及塑膠製成的假象牙。
從2017年4至5月,阿煌偷走了近240公斤象牙及逾6公斤犀牛角賣給阿面,收到逾29億元。阿強得到2億元。法庭認為,各被告對調換象牙數量的供稱尚未一致,比被起訴的數量少。經過半天庭審後,審判委員會決定退還卷宗以再次調查被調換的象牙數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