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消息〕過去期間,公寓住房的使用及管理工作仍存在若干限制及不足之處,如:管理工作未得到嚴格落實;與舉行公寓住房會議有關的糾紛及申訴情況;成立與公認公寓住房管委會《決定》;選擇公寓住房調度與管理單位;確定共同與個別所有面積;管理及使用共同所有維修保養經費、調度管理經費。提交住房時,仍未按挸定驗收消防設備,消防工作尚呈現不足之處,存在爆破消防隱患等,對當地的治安秩序情況造成影響,並在居民中形成不良的輿論。
為了加强國家對公寓住房的管理工作、使用及調度事宜,及時克服上述限制與不足之處,政府總理最近發出《指示》,要求加强國家對公寓住房有效管理、調度及使用工作。值此,政府總理也要求對消防違規行徑作出嚴懲。特別是,應在公安部網頁將不確保消防規定、不依法購買强制消防保險的公寓住房項目名單公諸於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