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部的報告顯示,全國共有8600 個傳統街市,約1000家超市和商業中心以及近3萬個零散屠宰場,其中大部分是自發性的,沒有營業許可證及基礎設施條件,不確保獸醫衛生、食品安全等 問題。
超出管控範圍
職能機關對5萬4700個使用農藥的農戶檢查後,發現9000多個違規場合。對6萬3000個農藥產銷單位檢查後,對近7500個違規單位作出查處。
國會主席阮氏金銀認為,食品安全是一項重要的問題,令人擔憂的是食品衛生安全事故,例如:民眾因酒精中毒、食物中毒身亡等事件近期頻繁發生。阮氏金銀主席表示,這情況令人擔憂,不僅影響到民眾的生活,還對貿易談判、合同簽訂和出口活動造成負面影響。她肯定,職能部門已竭盡全力地實行對這領域的國家管理工作,但效果不太理想。原因不是法理規制缺乏或薄弱,而在於實施過程存在許多不足之處。
政府副總理武德膽也贊同。法律已明確地規定責任追究問題,但實行能力卻不足。
國會主席阮氏金銀認為,食品安全是一項重要的問題,令人擔憂的是食品衛生安全事故,例如:民眾因酒精中毒、食物中毒身亡等事件近期頻繁發生。阮氏金銀主席表示,這情況令人擔憂,不僅影響到民眾的生活,還對貿易談判、合同簽訂和出口活動造成負面影響。她肯定,職能部門已竭盡全力地實行對這領域的國家管理工作,但效果不太理想。原因不是法理規制缺乏或薄弱,而在於實施過程存在許多不足之處。
政府副總理武德膽也贊同。法律已明確地規定責任追究問題,但實行能力卻不足。
基本因素:人力和財力資源
衛生部長阮氏金進表示,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最大不足之處是對產營活動處罰工作不足以起到警誡作用,讓違規情況不斷發生。阮氏金進部長說:“對於違規場合,地方政府要有責任處理,其他部門不得干涉。然而,一些地方不給這活動撥出經費。不少地方的人力和財力方面都十分短缺。在鄉、縣級機關,主要是醫療幹部兼任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因此這工作被視為次要任務。所以建議國會分配足夠的經費和人力隊伍,才可解決基本問題。”
另外,工商部副部長陳國慶提議監察工作團取消工商部規定對流動小販採取經營條件的建議,因為這個社會問題與一部分居民的生計有關。陳國慶副部長指出:“提出條件不難,問題是否具可行性?例如,規定流動攤小販不得患有傳染病,但如何監察?”
另外,工商部副部長陳國慶提議監察工作團取消工商部規定對流動小販採取經營條件的建議,因為這個社會問題與一部分居民的生計有關。陳國慶副部長指出:“提出條件不難,問題是否具可行性?例如,規定流動攤小販不得患有傳染病,但如何監察?”
難以作出刑事懲處
民眾不滿及擔憂的問題之一是為何食品安全規定違規情況那麼嚴重,但受刑事懲處的場合卻很少?國會司法委員會主任黎氏娥表示,《刑法》已規定對食品衛生安全違規行徑處罰的問題。其中,按犯罪程度採取從1至15年監禁徒刑的制裁措施。她說:“認為對食品安全違規行徑採取的制裁措施不足以起到警誡作用的說法有待商榷。”
公安部副部長黎貴王上將指出,在5年期間處理的食品安全規定違規事件共有1萬3296起,至於公安機關處理的有8000多起。但受刑事起訴的只有1起,罪名是“違犯食品衛生安全規定”,具體是製酒導致4人中毒身亡,其他90起是以涉及食品衛生安全問題作出行政處罰。黎貴王副部長認為:“刑罰不是不嚴厲,問題在於實施過程遇到很多困難。具體是,法律規定的嚴重、特別嚴重情況未獲具體化,引致難以確定。另外,對食物和受害者鑒定工作也遇到不少阻礙,例如:某人若使用有毒食物,但可能沒有立刻受影響,而是過一段時間後才發現,因此很難進行鑒定。”
國會的社會問題委員會主任阮翠英表示,連設有現代防毒中心的白梅醫院也只能確定引起急性中毒的毒素,未能滿足司法機關的鑒定需求◆
公安部副部長黎貴王上將指出,在5年期間處理的食品安全規定違規事件共有1萬3296起,至於公安機關處理的有8000多起。但受刑事起訴的只有1起,罪名是“違犯食品衛生安全規定”,具體是製酒導致4人中毒身亡,其他90起是以涉及食品衛生安全問題作出行政處罰。黎貴王副部長認為:“刑罰不是不嚴厲,問題在於實施過程遇到很多困難。具體是,法律規定的嚴重、特別嚴重情況未獲具體化,引致難以確定。另外,對食物和受害者鑒定工作也遇到不少阻礙,例如:某人若使用有毒食物,但可能沒有立刻受影響,而是過一段時間後才發現,因此很難進行鑒定。”
國會的社會問題委員會主任阮翠英表示,連設有現代防毒中心的白梅醫院也只能確定引起急性中毒的毒素,未能滿足司法機關的鑒定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