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討會由國會主席王廷惠及各位國會副主席等主持。國會的經濟委員會主任、資源與環境部部長、越南律師協會領導共同主持。
會上,各書面報告與會上交流已提及兩大內容,正確按照第十三屆黨中央執委員於6月16日頒行的第18號《決議》精神及若干已擬定的實踐、理論問題,其中有:若干總體問題;有關土地財政機制與政策;有關地價;有關完善土地定價機制;有關土地拍賣、投標有土地使用項目等機制;有關賠償、輔助、安置區、土地回收工作;有關土地使用與管理制度,以及其他政策與內容,如:有關和諧國家、土地使用者和投資商之間在劃定與落實有關土地財政政策的利益;在有關土地的國家管理工作中落實分級、權力下方;有關土地轉交、出租土地、轉換土地使用目的等。
研討會的結果將獲國會常務委員會的科學委員會常務機關綜合,並向有權力機關匯報,以研究與參考,為未來期間國會對《土地法》(修訂)項目進行審議、討論工作服務作出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