獲輔助對象包括:獸醫幹部和參加防治疫病人員以進行檢查流行病情況、監控飼養、運送、屠宰、在當地經營動物、動物產品的情況;擔任銷毀家畜、家禽工作;在檢疫地點執行噴射消毒工作(見圖)。
根據上述《決定》,輔助事宜將由財政部主持並和農業與農村發展廳配合作參謀、建議,然後呈遞市人委會審議、審批補充防治非洲豬瘟疫病經費。
此外,責成各郡、縣人委會向財政廳、農業與農村發展廳提出補充經費源,以便作為防治疫病工作的緊急輔助,包括給被銷毀病豬的飼養戶輔助損失(視種類而定,飼養戶的每公斤生豬輔助金為2萬5000元至3萬元,而企業的每公斤生豬為8000元至1萬元),給參加防治疫病工作力量的補助金;指導鄉級人委會成立檢查委員會,以便證實有病豬的飼養戶所受到的損失程度和具體的輔助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