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主席出席海防市投资促进会议 纺织品成衣部门上半年出口近220亿美元 政府总理范明政接见日本丸红集团总裁 促进并扩大腰果新出口市场 DKI瞭望台续谱不朽英雄赞歌 西贡新港引进12台高技术起重机 国货地位提升与出口猛增 拟对土地法律政策加以调整补充 正确决策之初步成果 越南航空业迎来旅游增长与国际运输需求热潮 核心技术亮相 2025 年国际科技展 工业生产指数达2020年以来最大增幅

现行税号于6月30日无效

〔本报消息〕财政部2024年12月23日已颁行关于税务登记规定的第86号《通知》。据此,该通知第五条第一款b项及第五款规定关于民户、经营户及个人的税号结构如下:

(示意图:互联网)
(示意图:互联网)

  民户、经营户及个人使用的税号是由税务机关根据本条第四款 a,đ,e,h项规定核发的税号;对于根据本条第五款规定使用个人实名编号来取代税号的场合就是由公安部按照《身份证法》规定签发的个人实名编号。

  越南公民的个人实名编号是由公安部按照《身份证法》规定签发的12个自然数子,使用取代个人纳税者以及上述《通知》第四条第二款k、l及n项规定的依赖者的税号;同时,民户、经营户代表及个人经营的个人实名编号也用来取代其民户、经营户及个人经营的税务号码。

  税务机关为个人、民户及经营户核发的税号生效至本月30日止。自7月1日起,按照《税务管理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纳税者、税务管理机关和与使用税号有关的其他机关、单位及个人将使用个人实名编号来取代其税务号码◆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