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他人住處將被判5年徒刑2019年12月17日11:28那是在2017年修訂及補充的2015年《刑法》第一百五十八條規定中值得注意的內容之一。 (示意圖源:寡沙)據此,任何人進行有關侵犯他人住處的以下行徑之一,將被非監禁改造兩年,或被判3個月至兩年徒刑: ●非法搜查他人住處; ●非法把他人趕出其住處; ●非法霸佔他人住處或妨礙他人居住或在住處的合法管理者; ●非法侵入他人住處。 若罪犯屬於以下場合之一,被判1至5年徒刑: ●有組織; ●利用職務和權力; ●犯罪兩次以上; ●使被侵犯住處的人自殺; ●對社會安寧、秩序及安全造成不良的 影響。 此外,犯罪人還被禁止擔任一定職務1至5年◆關鍵詞: 侵犯他人住處被判5年徒刑刑法相關閱讀買賣個人數據:4.0時代犯罪分子的誘餌各項新政策自今年8月份起生效(下)各項新政策自今年8月份起生效(上)從網絡獲巨額收入者須繳稅聽障人士是否被回收駕照?出售房地產時獲免稅“紅簿”、“粉紅簿”回收規定簽訂試用合同前須注意事項經常做慈善是否獲減刑?各項新政策自今年7月份起生效更多
勞工遭勞動意外事故獲享多少補償金?2018年6月19日13:10平新郡讀者潘清海問:我是一個鋼鐵生產單位的焊工。在工作過程中,我遭勞動事故要切除兩根手指。請問,我的受傷場合能否享有每月津貼制度?傷殘率多少才享有每月津貼制度,款項是多少?
社保政策疑問-解答2018年5月29日12:16陳寶香讀者問:我85歲,此前在統一醫院登記醫保卡診病,現在轉到7A軍醫院。在此醫院,每次看病只能在一個專科就診。當我有看眼科和胸悶的需求時,要前往醫院兩次,很不便和花費較多金錢。請問有更好的解決方法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