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国会颁布,关于禁止电子烟、加热烟和有害健康的气体、成瘾物质的2024年第173号《决议》已自2025年1月1起生效,但这些产品仍在市场上,尤其是在社交网上广泛销售。
只在网上销售以免受处罚
只要在社群网上搜寻“vape”、“pod”(电子吸烟设备)、“电子烟”等,就能找到一系列拥有数千订阅次数的公开买卖电子烟的粉丝专页、群组。
在一个名为“PodSystem Saigon”群组,有很多成员不断出售多种多样的电子烟,售价从几十万到几百万元。
为了避免被扫描到违法内容,这些群组不发布公开的买卖文章,而是创建内容为“集市”的帖子,想要买卖或交换pod,vape、电子烟或配件的人将在该帖子留下评论。若有买卖需求,账户将指引买者直接进入收件箱(inbox)或透过电话、zalo进行直接交易。
在该群组内电子烟销售账户的个人页面,大部分都是虚假、不以实名登记的页面。在进入个人页面后,会立即看到Zalo电话号码,以便买者联络。
记者联系在社交网上出售电子烟的电话,对方称他们出售多种电子烟,但为避免职能机关检查,只在网上出售。但是,他们保证信誉良好、保固条款明确、交货安全。此人也热情地介绍目前流行的各种“pod”、“vapes”,例如:一次性的、可充电的、使用精油的等,以及当前的促销计划。其他若干群组也有类似的运作方式。
家住新平郡的俊康(化名)告知,他使用电子烟是为了戒烟。所以,虽然有规定禁止使用,但他也不知道该怎么办,如果未来提出处罚决定,他可能须努力停止使用。
未有处罚规定
尽管禁令已于2025年1月1日生效,但至今,仍未有对“藏匿”、“使用”电子烟、加热烟的行为的行政违规处罚制裁措施。
在草案中,卫生部建议加入对使用电子烟、加热烟的行为处以300万至500万元罚款的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以500万至1000万元罚款:
-出借、出租自己拥有或管理的场所,明知他人用于使用电子烟或加热烟。
-在自己拥有或管理的场所,明知他人(除自己的祖父、祖母、父亲、母亲、子女、孙子女、兄弟姐妹、配偶外)正在使用电子烟或加热烟,尽管没有将该场所出租或借给他们,但不管他们的电子烟、加热烟非法使用行为。
违规者除了受到处罚外,还被采取克服后果的措施:必须销毁电子烟、加热烟;向违规者工作、学习、居住的机关、组织、地方发送行政违规处罚通知书,以让该机关、组织按照依照该机关、组织、地方的规定、规制处理、克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