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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天或夜晚制造噪音都将受罚

政府已颁行2025年第282号《议定》,提出更严格的规定,标志着在处理造成噪音污染行为方面的重要转变,特别是在居民区和公共场所聚集唱卡拉OK的行为。

胡志明市曾仁富坊公安区域警察前往出租房区、民房宣传第282号《议定》。
胡志明市曾仁富坊公安区域警察前往出租房区、民房宣传第282号《议定》。

2025年第282号《议定》最值得关注的新点之一是取消对制造噪音行为的处罚时间限制。

此前,播放大音量音乐、唱卡拉OK的行为通常只在晚上10时至次日上午6时期间,才会受到处理。但现在,处罚适用于全天所有时段。

特别是,该议定允许职能力量接收民众的反映意见并进行实地检查。若发现违规行为,将进行处罚,而无需像以前那样须测量噪音。

根据第282号《议定》第九条规定,在居民区、出租房区、公共场所等地聚集唱卡拉OK制造噪音,影响他人生活、学习、休息的行为可被罚款100万至200万元,同时没收扩音器、拉杆音箱等违规物证。

该规定明确体现,娱乐、休闲权利不能置于社群在安静环境中休息、生活的权利之上。

值得注意的是,该议定第九条第二款明确规定:未经权限机关许在公共场所使用扩音器、锣、鼓、哨、喇叭或其他工具鼓动、制造大音量的行为,将被罚款100万至200万元。

这意味着在家庭聚会中十分常见的拉杆音箱、移动卡拉OK设备,如果对周围造成影响,也会受到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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