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市人民议会主席阮氏丽认为,履行国会关于本市发展的若干试行特殊机制与政策的第98号《决议》是个良好机会,让本市迅速、可持续性发展。接下来,市人民议会须按年度计划进行监督,视实际情况而进行专题监督。此外,在领导、指导履行监督工作过程中,市越南祖国阵线委员会和本市各社政组织须配合,向各级基层党委参谋,从而为各级基层单位创造更有利条件。
提及“2021-2030年阶段,提高市越南祖国阵线和人民对党组织、党员和各级政府活动的监督角色”提案,市人民议会主席提议市越南祖国阵线委员会常务处加强指引,具体化该提案,为开展落实监督活动奠下基础;与此同时是指引,以作为良好落实《基层民主落实法》的参谋基础。市人民议会主席阮氏丽也强调,须挑选核心、重点监督内容问题,让市级与基层单位共同落实监督工作,从而有助制定更总体、贴近实况的评价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