該指引《文本》適用對象是獲准在越南短期工作的境外入境者,包括 : 以外交、公務目的的入境者;非外交、公務目的的入境者(投資商、專家、熟練勞工、企業管理者、經營、貿易家、市場研究者同其親人以及與每個國家協議的對象) ;在越南工作期間與短期入境者接觸的人。
在指引中,衛生部明確指出,短期入境者不須實施醫療隔離,但須嚴格與充分地遵守各項防疫規定和已獲審批的提案、計劃;不與社群接觸,確保短期入境者與接觸者的安全,不讓在工作過程中,出現交叉感染及向社群傳播等危機。若入境者擬在多個地方活動與工作,就須詳細地制定計劃與往來方案,並須得到相關地方同意。
與此同時,衛生部也指出,經過短期內工作後,入境者若有需要繼續逗留在越南時,須落實有關出入境的現行規定和各項防疫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