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此,為確保2021年的決算和2022年春節期間支付活動安全、暢通、符合規定進行,良好服務在櫃員機(ATM)提款及轉賬等需求,國家銀行建議各家銀行、外國銀行分行、提供支付勞務組織和國家銀行所屬各單位良好落實若干工作。
主動制定和開展2021年底和2022年春節期間的ATM活動的具體計劃(包括ATM的現金、為ATM提供現金、ATM的人事、ATM修理等);緊密跟進以發現並及時為沒有現金的ATM提供現金;對意外事故、情況作出及時處置與應對措施,確保ATM系統安全及暢通活動(特別是在工業區、加工出口區、有大量提款需求的人煙稠密的居民區);及時處理顧客在ATM交易過程中的羈絆,盡快處理了ATM吞卡場合。
對於提供支付勞務及移動貨幣服務(Mobile Money)組織,國家銀行要求在越南農村、山區、偏遠區、邊境及海島區等優先開展移動貨幣服務,特別是在沒有ATM及銀行分行的地方。
對於越南國家支付股份公司,國家銀行要求檢查各籌備方案,緊密跟進及監察,及時處置各種錯失及事故,確保財政轉換及電磁清算系統以穩定、安全及連續地活動,滿足2021年底和2022年春節期間的交易高峰期的需求。與各家分行及提供支付勞務組織緊密配合,及時處置並按規定回覆顧客的檢查及投訴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