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部長黎成隆表示,為克服上述情況,司法部主動儘早辦理有關複查各項渠道,按優先次序充分列入法律、法令制定計劃,確保可行性,同時提高審定工作效果。特別是,各部委對法律規範文本制定、頒行時,務必確保行政紀律和紀綱。
至於拖延、遲緩頒行細節規定文本、指引實施法律情況,興安省國會代表團副團長陳文貴代表指出,政府為2018年1月1日起生效的各項法律展開事宜服務的議定正在嚴重匱乏。陳文貴代表建議,司法部長須分析原因與對未來期間的克服方向提出建議。司法部長黎成隆肯定,過去期間,該部已堅決落實上述工作,一旦出現問題均進行民主和公開討論,並邀請各部委、職能機關共同商討。
黎成隆部長強調,在未來期間,該部將加強對屬於司法部權限的法律文本的檢查、複查事宜的人力資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