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也指導建設廳對位於該郡第四坊、由第八郡公益勞務一成員有限責任公司為開發商的安生安置公寓區和位於第六坊范世顯街2225號、由玉隆276有限責任公司為開發商的興發社會房屋區項目的實況進行檢查及複查;促進為協恩涌沿岸住宅區項目(第五坊)選擇開發商。
市領導人也告知,將審議收回與第十五坊平東街338號場地連接的梁文玕街2號和平東街1387號的房屋和地皮,旨在進行社會住房投建項目。與此同時,促進辦理各項法理手續,以展開位於第十五坊、由富潤房屋建設-經營有限責任公司為投資商的老涌2A 住宅區項目,以便為當地安置工作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