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力胡志明市成为全国文化产业发展中心 第十六届国会第一次会议:讨论越南文化发展的10大政策 第十六届国会第一次会议:讨论实现两位数增长目标的解决方案 第十六届国会第一次会议第二阶段:审议决定多项重要文件 越南建议中国保障对越南航空业的燃料供应 越南是推动议会合作的积极奉献、责任担当的伙伴 西宁省动工兴建近800间社会住房 中国学者:越中加速打造立体化联通格局 胡志明市人民议会通过行政中心投资主张 胡志明市风险投资基金问世 越中签署32项合作文件

第十六届国会第一次会议:提出突破性机制,振兴越南文化

据越通社报道,4月20日上午,在就国会关于越南文化发展的决议草案进行分组讨论时,多位国会代表认为,需要颁布该决议,以将党中央政治局关于发展越南文化的第80号《决议》制度化,同时为振兴国家文化做出贡献。

国会代表分组讨论关于越南文化发展的决议草案。
国会代表分组讨论关于越南文化发展的决议草案。

此前,由于缺乏优惠和吸引投资发展文化的机制,文化领域的投资者非常少。该决议的颁布有望吸引更多投资者投入文化产业发展,朝着到2030年文化产业对GDP的贡献率达7%、到2045年达9%的目标迈进;力争使越南的国家软实力指数跻身东盟前三、世界前三十。

避免优惠"撒胡椒面"

代表们在分组讨论环节中大多意见赞成决议草案第2条关于将11月24日定为越南文化日、民众可休假并照常领取工资、鼓励青少年参加各项文化活动及事件的规定。

关于文化领域的投资优惠机制,涉及税收优惠方面,决议草案第5条第1款对艺术表演、展览活动适用5%的增值税税率。胡志明市代表武玉清竹建议,不应对所有艺术形式“一刀切”地适用5%的税率,“因为商业娱乐艺术目前仍能‘生存’,但传统艺术目前的生存状况则十分艰难”。

胡志明市代表武玉清竹举例说,编排一部具有历史元素的剧目需要花费大量经费和精力,但有些剧目观众寥寥无几。

“建议仅对商业艺术保留5%的增值税税率,而对传统表演艺术和遗产展览,在试点的前3-5年内适用0%税率或将其纳入免征增值税范围”;胡志明市代表武玉清竹认为,这种方式也是帮助国家为那些正濒临失传的文化价值“提供救生圈”,使其能够恢复。

吸引资源发展文化产业

胡志明市代表张明辉武评价称,决议草案规定按照公私合作模式、风险投资基金模式设立文化艺术基金是一个非常进步的点,但他认为,决议草案尚未提及该基金能否接受来自国外的资金流,特别是来自韩国等对文化产业、娱乐产业非常感兴趣的国家的资金。

海防市代表阮氏越俄赞成设立文化艺术基金的提议,但她也表示担忧,目前文化领域存在着多种不同的扶持基金。试点按照公私合作模式、风险投资基金模式设立基金是一项新政策,影响范围大,直接关系到国家资本的管理使用以及调动社会资源的机制,而现行法律对此模式尚无完整规定。

因此,需要有透明、竞争性的项目遴选机制,明确的问责制,特别是投资纪律,避免“撒胡椒面”和平均主义。需要设计针对私营部门的风险分担机制。国家不应是唯一的风险承担主体,而应有共同投资模式。这样既能调动社会资源,又能利用市场经验来遴选文化项目。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