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午,党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苏林主持会议。党中央执委会和与会代表在大会堂举行会议,讨论三项内容:
(1)关于党中央执委会关于加强党和政治体系的建设和整顿,使其廉洁、强大、全面发展,满足国家新纪元发展要求的决议起草《提案》。
(2)第十三届党中央执委会于2022年11月17日颁布的关于在新阶段继续革新党对政治体系的领导和执政方式的第28号《决议》实施5年小结。
(3)第十二届党中央执委会于2018年5月19日颁布的关于集中建设各级干部队伍,特别是战略级干部队伍的第26号《决议》总结。
下午,党中央执委会和与会代表分组举行会议,讨论三项内容:
(1)关于吸引尖端行业、领域人才,服务国家快速、可持续发展的国家人才战略《提案》。
(2)关于党员参与投资、经营活动的规定(取代第十届党中央执委会于2006年8月28日颁布的关于党员从事民营经济的第15号《规定》)。
(3)关于党的检查、监督和纪律工作的规定(取代党中央执委会于2026年4月11日颁布的关于党的检查、监督和纪律工作的第21号《规定》)。
2026年10月7日,中央将按照议程继续召开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