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此,展開強制工作獲嚴格並按計劃落實;轄區內的安全秩序獲確保,沒發生任何複雜情況。據第十郡人委會消息稱,該住房的屋主叫P.C.M,在組織施工時與郡人委會於2017年12月1日簽批的建築許可證不符,違建面積655.31平方米。其中,投資商分別在地面層、7樓、8樓、9樓地板及10樓陽台地板增建面積;在10樓走廊及天台增建面積;在天台增設電梯等。
投資商對執行此工程的違建項目拆卸進度緩慢,不確保已獲簽批的拆卸方案進度。因此,本月18日,第十郡人委會已頒行第1097號《通報》,以通報投資商及相關單位實施強拆,並於昨(25)日把工程餘下的違規面積拆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