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1994年簽訂的約以和平協定中,約旦允許以色列從該國租借兩處土地,分別是約旦西北部的巴古拉和死海南部的古瑪爾。約旦對這兩處土地擁有主權,以色列則享有使用權。以色列公民可自由進出這兩處區域,且不受約旦海關或移民局相關法律法規的約束。根據該和平協定,這一條款的有效期將在今年10月25日終止,而約旦政府有權決定之後是否延長。
在當日的推文中,阿卜杜拉二世國王說,從約旦人民的利益出發,他決定這一條款到期後將不再延長,即終止以色列對這兩處土地的使用權。近來,約旦國內曾發生數次民眾抗議,要求政府廢止約以和平協定中的這一條款。
以色列Ynet新聞網21日援引以總理內塔尼亞胡的話說,以色列將與約旦方面就延長現有協議條款進行談判。他還強調,總體來看,以約和平協定是“具有價值的資產,對兩國都重要”,以約和平協定和埃及與以色列達成的和平協定一起構成中東地區穩定的主要基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