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聯邦最高法院6月23日通過一項裁決,推翻紐約州1913年起實施的一項限制民眾在外隱蔽攜槍的法律。霍楚爾當時承諾將在裁決允許的範圍發起新的控槍立法。紐約州最新控槍法定於9月1日起生效,規定民眾不得在下列“敏感場所”持槍,包括政府部門、醫療機構、宗教場所、圖書館、運動場、公園、動物園、學校、養老院、公共交通工具、博物館、劇院、時報廣場等。
聯邦最高法院作出裁決後,霍楚爾同意刪除申請槍枝時需要提供“正當理由”的要求,但依然要求發放槍枝許可的官員認定申請人具備“良好道德質量”。根據紐約州最新控槍法,申請人需要面會槍枝許可審查官員,提供過去3年的社交媒體賬號以及家庭成員聯絡方式,還必須完成至少16小時槍枝安全訓練等。紐約州還將禁止在經營或工作場所持槍,除非其所有人標明“歡迎”持槍。
按霍楚爾說法,紐約州對槍枝許可的監管使其成為全美50個州中槍擊死亡率第五低的州。支持紐約州新控槍立法的意見認為,新的控槍舉措既遵循了最高法院的最新裁決,又能避免武器落入企圖犯罪的人手中。不過,一些共和黨議員認為,紐約州上述新立法違反美國憲法第二修正案賦予公民的持槍權,誓言推翻這一法律。
據美國“槍枝暴力檔案”網站統計數據,今年以來,美國已有近2萬1000人因槍枝暴力失去生命,已經發生279起造成至少4人死傷的“大規模槍擊”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