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緬甸全國緊急狀態再次延長 6 個月

綜合報導,當地時間7月31日,緬甸國防和安全委員會舉行會議,決定依據現行憲法相關條款,再次延長全國緊急狀態6個月。
(示意圖源:互聯網)
(示意圖源:互聯網)
據緬甸國際電視台報導,該決定由緬甸國家管理委員會主席、國防軍總司令敏昂萊提出,經緬甸國防和安全委員會討論後一致通過。敏昂萊稱此舉旨在使其成功履行國家職責。他表示,在結束全國緊急狀態後,將根據2008年憲法舉行“自由而公正”的多黨民主選舉,並將按照民主標準將國家職責移交給獲勝的政黨。

據《緬甸環球新光報》消息,敏昂萊同時指出了當前緬甸多黨民主選舉制度存在的問題。

他表示各政黨必須對選舉制度進行適當改革,公眾也還需要廣泛了解選舉制度。為此,“需要準備與開展工作的時間”。此次決定將使緬甸全國緊急狀態從2022年8月1日起再延長6個月,國家的所有責任將再次移交給緬甸國家管理委員會主席。根據緬甸現行憲法,國家緊急狀態最多可持續兩年,首次期限為一年,此後每半年可延長一次。2021年2月1日,在緬甸國務資政昂山素季被軍方扣押後,緬甸軍方首次宣佈實施為期一年的緊急狀態。今年1月31日,緬甸國防和安全委員會再次宣佈延長全國緊急狀態6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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