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一基础上,两国立法机关不断弘扬全面合作传统,积极推动各领域务实合作,为深化两党、两国和两国人民之间的特殊关系作出重要贡献。
文章指出,老越两国国会合作自两国于1975年实现完全解放后进一步得到加强。两国国会有效落实1977年签署的《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与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友好合作条约》,并在国家革新进程中加强交流与协调。
通过经常性开展高层和各级代表团互访,两国国会积极推进政府之间协议的签署和批准,并在宪法和法律系统建设、组织架构完善、国会委员会职能建设、专家培训以及内政和外交工作等方面加强经验交流与协调,使两国国会关系不断走深走实,取得积极成效。
文章认为,两国国会之间的合作、支持与密切协调,不仅发挥了立法机关在巩固和发展老越伟大友谊、特殊团结、全面合作和战略互联互通关系中的积极作用,也为进一步提升越老关系以及两国国会关系水平提供了重要基础和宝贵资源。
KPL表示,在两党、两国领导人和两国人民共同培育下,老越特殊关系已成为两国共同的宝贵财富。两国国会将继续加强合作,为推动老越关系不断发展作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