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市教育与培训厅表示,加强监管是为了主动防范食品安全风险,保障学生、考生、监考干部、教师及考试服务人员的健康。
该厅要求各教育单位全面检查学校餐食、集体食堂、小卖部、饮用水、预制餐及校内餐饮服务等相关工作。
对于设有寄宿服务或与外部单位签订餐食、食品及饮用水供应合同的学校,须全面检查相关法律文件、运输条件、食品储存与加工情况,以及食品留样、“三步检验”流程和来源追溯。
各校只能使用资料明确、符合食品安全规定,并接受学校定期监督的单位所提供的服务。
考试期间,各校校长、考点负责人及阅卷点负责人须负责检查考生及工作人员的餐食和饮用水供应情况。
若聘请外部单位提供餐饮服务,各考点须公开供应单位名单、联系地址、负责人、服务类型、供餐时间及预计供应餐食数量。
对于尚未确定餐饮服务单位的考点,须注明“尚未安排”,并在正式供餐前完成更新。
胡志明市教育与培训厅同时要求各单位主动配合食品安全厅、医疗机构及地方政府,开展检查、监督及突发情况处理工作。
一旦发现疑似食物中毒或食品安全风险,各单位须立即启动应急方案,进行初步急救,将出现异常症状者送往医疗机构,并暂停使用相关食品或服务。
同时,各考点须保留现场,保存食品样本、相关票据及食品交接记录,并建立用餐人员名单,以配合职能机关检查与追溯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