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胡志明市人委会于8月12日颁行的时间框架计划,本市辖区内各教育单位的返校日固定为每年的8月24日。唯独各级新生与毕业生则自8月17日起返校。
如此,在普通教育阶段,一年、六年、十年级学生以及包括五年、九年和十二年级在内的学生将比其余年级返校前多出一周准备时间。幼儿儿童、不属于新生、毕业生年级范围的学生以及成人教育学员自8月24日起返校。
本市统一确定的重要节点之一是每年9月5日为新学年开学日。
按计划,第一学期须在1月18日前完成;各教育单位须在5月31日前完成教学课程并结束学年。小学和初中课程完成情况的考核确认工作于6月30日前完成。
各级新生招生工作须在每年7月31日前完成。对于高中毕业考试及各项国家级考试,组织实施时间按照教育与培训部的规定、指导执行。本市于8月份组织学年总结。
学年时间框架建立在确保35周实际教学的基础上,其中第一学期为18周,第二学期为17周。至于各项节日及春节休假则按照《劳动法》规定及权力机关的指导执行。教师的年假时间按照规定安排在暑假期间。
胡志明市人委会交付市教育与培训厅厅长决定举办市级优秀生选拔考试的时间;完成各级新生招生工作的时间;每年教师职工、劳动者、学生和学员的农历春节休假日期。
在天气异常变化、自然灾害或特殊情况下,市教育与培训厅有权决定让学生停课,同时安排合适的补课时间,确保符合规定的实际教学时间及教师休假时间。
值得注意的一点是,上述时间节点不仅单独适用于2026-2027学年度,更获确定为胡志明市后续各学年的通用框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