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未完成任务将追究首长责任
胡志明市市委要求各级党委、党组织、政府、越南祖国阵线委员会及各政治社会组织统一认识,确定经济两位数增长目标是2026-2030年阶段贯穿始终的主要政治任务。
党委、机关、单位首长对落实结果负直接且全面的责任,将落实结果作为考核、评级的主要标准。对于未完成任务的情况,需按规定追究及处理责任。
以科技、创新与数字化转型为主要动力
胡志明市市委要求市人委会党委领导市人委会抓紧颁布实施总体计划。特别是将2026-2030年阶段经济两位数增长目标具体化为各行业、领域和地方的指标与任务,力争地区生产总值(GRDP)年均增长10%以上,到2030年GRDP达约2000亿美元,人均GRDP超过1万4000美元。
市委常委处要求加强行政纪律、纪纲,将首长责任与落实结果挂钩,坚决处理、更换能力平庸、推诿逃避的干部;发挥为公共利益敢想、敢做、敢当的精神。
大力调动社会资源,公私合作,吸引战略投资商,集中开展重点基础设施项目,特别是交通、物流和数字基础设施,加强区域连接,拓展发展空间。
第11号《指示》要求:“按集中、重点方向结构化公共投资,将分散投资项目数量至少减少30%,力争年度拨付率达95%以上,在2026-2027年阶段基本完成尚存项目的处理工作”。
强力发展企业领域,确定私营经济为增长的重要动力,制定辅助企业大规模发展、提高竞争力的政策。按国际标准革新国营企业,发挥引领作用,有选择性地吸引外商直接投资(FDI),优先高科技、创新项目,推动技术转让和与国内企业的连接。
同时集中资源、机制和政策,以尽早形成和运营胡志明市国际金融中心,发展创新生态系统、各研究与发展(R&D)中心及创业中心。
发展高素质人力资源,特别是在科技、金融、都市管理、物流等领域,革新教育-培训及职业教育,紧密对接劳动力市场与企业需求;加大在教育与培训中的数字技术和人工智能的应用,优先为本市增长动力产业和领域培养人力资源。
发展高质量医疗体系、深度专科医疗及国际医疗,助力形成具有高附加值的医疗服务业。发展社会住房(到2030年约19万9000套),确保社会民生,提高人民生活质量。
第11号《指示》还明确指出,胡志明市以科技、创新、数字化转型为主要动力,大力推动转变增长模式,到2030年,数字经济占GRDP的30%至40%,研究与发展(R&D)支出达GRDP的2%至3%,强力发展高科技、人工智能、半导体、金融、物流、数字经济、绿色经济等行业。
大力推动行政改革,行政手续办理时间至少缩减30%,将行政手续流程100%标准化、数字化,落实“一个窗口、一个流程、一个期限”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