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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志明市预计颁行154项决议开展《都市发展法》

7月22日下午,胡志明市《都市发展法》开展指导小组举行会议,旨在核查属于市人民议会权限范围的内容、卷宗、提案及决议草案的准备工作,以便在该法生效后实施。

胡志明市人民议会常务副主席阮文寿主持会议。
胡志明市人民议会常务副主席阮文寿主持会议。

胡志明市人民议会常务副主席阮文寿在会议上致辞时表彰各厅、部门、单位所作出的努力。

阮文寿副主席表示,按照既定要求,该法一经通过即尽快开展,及早为各机关、组织开展工作建立稳定的法理走廊。更重要的是,各项机制与政策必须为全市发展过程、为民众、企业及社会民生政策的落实一事带来切实利益。

阮文寿副主席还指出,制定《都市发展法》开展决议系统,不可能由单一机关或单位承担,而需要整个系统的同步协同。因此,要按照“六个明确”精神(人明确、事明确、进度明确、责任明确、产品明确、成效明确)明确分工和职责,具体确定主持单位、协同单位及责任人。

据胡志明市人民议会法制委员会表示,为开展《都市发展法》,市人民议会预计将颁行154项决议,包括131项法律规范性决议及23项个别决议。

各项决议将按各阶段分批准备并上呈市人民议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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