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0日,越南陆路局颁布决定,批准对胡志明市-隆城-油曳高速公路(25公里+920米处至 54公里+983米处路段)的交通组织方案进行调整和补充。
具体是,第1条车道(紧邻中央分隔栏的车道)被确定为高速行驶车道,最高时速为120公里,最低时速为80公里。
该条车道禁止29座以上客车及总重量超过7.5吨的货车通行。禁行车辆包括普通货车(皮卡、厢式货车除外)、专用货车、牵引车、半挂车及其他各类特种车辆。
与此同时,第2条车道(紧邻应急车道)不分车型,最高时速为120公里,最低时速为60公里。行驶在该条车道的车辆在需要超车时允许切换至第1条车道,随后返回第2条车道继续行程,前提是必须确保变道时的安全距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