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此,开展《陆路交通秩序安全法》事宜以有助提高国家管理效力、效果,及时解决实践生活中,滋生的困难与羁绊问题。公安部将主持并与各相关部、部门配合制定陆路交通领域的行政违规处罚规定;扣分、恢复驾驶分数规定的《议定》。
《议定》草案规定陆路交通领域的交通安全秩序行政违规行径的罚款额、驾照扣分表、补充处罚形式和每一项违规行径的后果克服措施。据此,每张驾照共有12分。每次扣除的分数则按照违规行径的性质、程度而定。
据公安部,从最近一次扣分日起12个月限期内,尚未扣除全部分数和不再被扣分的驾照便获恢复满12分。至于被扣除全部分数的场合,持有驾照者就不得驾驶车辆。自被扣除全部分数日起至少6个月后,这人须参加由交警按照交通运输部资料举办的陆路交通秩序安全法律知识内容考试,结果达要求,才获恢复满12分。
重新签发、更换与晋级后的驾照则获保持尚未更换、重新签发与晋级之前的驾照所有分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