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项目的目标是建设与发展芹耶国际中转港,包括涉及集装箱港口营运的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本市人委会确定具体的产品及服务业以确保国际中转港的效果。项目位于芹耶县犬丘渚,占地约571公顷。投资资金基于项目开展建议和芹耶国际中转港研究提案确定,不低于50万亿元。
政府总理责成本市人委会指导各专业机关,按投资商的建议详细确定项目资金总额,以便在按规定签发投资许可证过程中予以记录。
该项目将按现行法规享有特殊机制与政策(若有)。
政府总理提示,项目只在满足以下条件才能开展:符合各级的规划;根据关于林业、土地法规及其他相关规定并得到职责机关决定把林地转为其他目的;按环保法律规定完成环保手续;根据技术与科技转让法规对项目中使用科技的手续及条件。
投资商自投资许可证签发之日起5年内不得转让项目。在考察、施工与营运过程中,若发现实物、古物,必须立即通知文化部门和地方政府,以便按规定制定处理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