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甄選及建立能使用民族語言的報告員、宣傳員隊伍,向民族同胞宣傳、普及有關黨和國家政策,由市民族處主辦的以民族語言宣傳黨和國家政策、法律比賽於6月份開展吸引了各郡縣眾多考生參加。經過評委會攻心評選,最後共有9名考生獲選入總決賽,其中華人有第十一郡的蓮華寺釋惟鎮住持以及福門縣的李美蓮。總決賽演出之前,9名考生已經獲得組委會培訓有關宣稱理論、編寫宣傳提綱、向民族同胞宣傳時的若干注意事項等技能。總決賽當日,各考生以自己的民族語言,包括:華語、占婆語、高棉語來演繹關於法律、市容、交通安全、扶貧等內容。經過逾3小時競賽,最後由第十一郡的蓮華寺釋惟鎮住持贏得特別獎;第三郡高棉族考生鄭氏美麗贏得第一名;第一郡占婆族考生Mah Ghiem第二名;福門縣李美蓮第三名◆
以民族語言宣傳政策及法律總決賽
●2華人考生贏得佳績
〔本報消息〕值“一一‧九”越南法律日以及迎向第三屆本市少數民族代表大會即將於今年底舉行,市民族廳昨(6)日上午在會場進行以民族語言宣傳政策及法律總決賽和頒獎儀式。市民族處副主任曾錦榮、丁文和;市司法廳代表陳月泰、南部區域發展研究院院長富文肯、市祖國陣線委員會民族-宗教科副科長石宜春、周文廉學校原校長陳釋出席。
市民族處副主任曾錦榮(前排右三)向贏得佳績的考生頒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