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庭上,平順省人民檢察院代表肯定,起訴書追訴上述被告犯下“違反土地管理規定”罪是完全具有法律依據。因此,該省人民檢察院建議審判委員會,判處被告藩切市原人委會主席杜玉蝶24至30個月緩期徒刑;人委會原副主席陳煌魁5至6年有期徒刑;藩切市資源與環境科原科長范清泰4至5年;該科原專員阮智9至12個月緩期徒刑;該科原專員黎黃英新3至4年徒刑與該科職員黎胡凱4年至4年6個月有期徒刑。
同日,法庭繼續召集律師為上述被告的權益辯護。據平順省人民檢察院起訴書,利用獲國家責成藩切市土地管理領域的職權之便,從2016年2月至2018年12月,藩切市資源與環境科4名被告一夥開立檔案,並為准予轉換土地使用目的違法作參謀。被告杜玉蝶與陳煌魁是藩切市人委會主席和副主席已簽署准予轉土地使用目的《決定》,此舉違背已獲平順省人委會核准每年土地使用的計劃。
上述被告蓄意准予非法轉換132塊地皮的土地使用目的,總面積逾17萬平方米,破壞藩切市土地使用規劃和計劃。上述被告的行為給社會造成危險,直接侵犯該市的都市土地管理秩序,侵犯國家機關的正當活動,導致削減國家對地方都市土地管理效力與民眾的信心,因此須追訴以從嚴判處,旨在警誡、教育和防範罪犯。法庭將於本月18日判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