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毫不意外的在初選名單上,雖然我一向是胡伯伯的乖孩子、好學生,但素來孤僻,對這些比賽什麼的興趣缺缺,也在名單上的另一個男同學倒是躍躍欲試,我想老師的意思應該是選出男女生各一名的代表吧,所以第二天我索性蹺課了,自動棄權,成全那位磨拳擦掌的男同學,讓他有機會去展現他頗以為傲的華文才華。
結果我們那位自信滿滿的男同學並沒像他預期般的大放異彩,因為他的北京話實在太蹩腳,被扣掉不少分數;另外據他事後向我們講述,比賽還要寫一篇作文,就一個寓言故事抒發自己的讀後感云云。他說那篇作文不好寫,因為沒什麼可以發揮的地方。
這也是可以理解的,通常這樣的命題作文,出題者早已預設了文章的內容,學生只能迎合著出題者的意思去寫,很少能真正地“各抒己見”,寫出來的都是老生常談,很難有什麼新意。何況寓言往往在最後會有一句道德訓示,讀後感什麼的也不出這一句道德訓示的範圍之內。那次讓他們讀的是“螞蟻和大象”,一則常常用來宣揚“團結”的寓言,因團結而凝聚的力量,令弱小的螞蟻也可以打倒和自己體積不成比例的大象。
團結、合作固然是值得鼓勵的,但除了“團結就是力量”的道德訓示之外,這個寓言就沒什麼好說的了,除非換另一個角度來思考。
看看這個寓言的主要情節:成千上萬的螞蟻,團結一心,扳倒了一頭比自己龐大不知多少倍的大象在這個過程中,犧牲的螞蟻自然也不在少數,最後他們戰勝了什麼呢?一頭大象。注意,是“一頭”大象。如果我們相信眾生平等的話,一隻螞蟻的生命並不比一頭大象低賤,但在這個寓言裡,為了擊敗一頭大象,必須犧牲成千上萬的螞蟻,這背後的含意是什麼呢?螞蟻不只體積比大象小,牠們的性命也比大象不值錢、只有大象的千萬分之一?這個寓言在宣揚團結的同時,也貶低了每一隻螞蟻的價值,視牠們嗯,視牠們名符其實的渺小如螻蟻。
再來說團結。如果螞蟻可以團結,為什麼大象不能?要是大象也團結起來呢?大象應該也是群居性的動物,即使社會組織不如螞蟻,但只要兩三頭就夠螞蟻們受的了,如果螞蟻集體攻擊的是一頭幼象(對螞蟻來說也是龐然大物了),像媽媽勢不能坐視不理,為打倒第一頭象而犧牲無數的螞蟻,還有餘力對付另一頭嗎?冤冤相報的結果,螞蟻是不是比大象更吃虧呢?螞蟻隨時會有滅族的危險,大象卻沒這個顧慮。
這樣換個角度來想,就有可以“大作文章”的地方了,寓言的情節往往很簡單,但也因為太簡單而禁不起深入的思考,只可惜我們那一代的第九班學生不會深入地去思考問題,包括我自己在內。所以即使當年代表我校參賽的是我而不是那位自視甚高的同學,也未必能取更好的成績,更不要說這樣不在出題者預設之內的“讀後感”還有可能被批評、被扣分。
那次比賽後一年,我升上了十年級,發現前一年華文比賽中的前三名學生都成了我的同學,也聽來自其他學校的幾個新同學說他們怎樣在初選時就被淘汰,言下仍為錯過了那場比賽而惋惜不已,所以當他們聽說我居然會自動棄權,都覺得很不可思議。
也許是我自己想多了,但我總覺得那一次的華文比賽,令我們這個小小的華人學生圈子裡出現了一點微妙的變化:基於華文程度的優劣,我們之間彷彿分出了等級:有那成績最好的前三名、有參加比賽卻無緣三甲的、有初選就被淘汰的、以及最底層的大多數沒機會進入初選的。我的情況卻有點特別:因為我選擇不參賽,所以他們無法界定我是屬於哪一個組別的,也就無法跟我做比較。我是一個有神祕感的未知數。如果也要像每一則寓言那樣在故事的最後來一句道德訓示的話,我想《道德經》這一句應該很適合:“夫唯不爭,故天下莫能與之爭。”
聽起來好像很不錯的一個作文題目,起碼比“螞蟻和大象”容易發揮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