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部法制司副司長陳氏莊闡釋,該草案建議嚴禁向消費者直接促銷酒類和啤酒,嚴禁免費提供酒類。同時,禁止廣告和推介酒類從15度以上的酒類和啤酒,而15度以下的酒類和啤酒也被禁止在交通工具、戶外廣告、海報與兒童電視頻道、電影等進行廣告。禁止在社交網廣告啤酒。
陳副司長解釋,酒類和啤酒的使用需求正呈現快速上升趨勢,特別是啤酒。每年,我國一名民眾均喝6.6公升(5年前是3.8公升)。至2025年,預報我國每一人將喝7公升。在世界上,個人的銷售量從6.1增至6.2公升並在15年來都維持穩定。
我國男子喝酒和啤酒的比率在世界上排名第一,同時男子和女子的酒類和啤酒銷售量日益上升。15歲以上的男子和女子在30日內,使用酒類和啤酒量從2010年的70%和6%,至2015年已增至80%和近12%。年輕人喝酒類和啤酒量正在上升,其中未成年和年輕人經5年後已增近10%。目前,《廣告法》僅禁止酒精15度以上的廣告,啤酒管理規定如其他飲料的規定。但是,在純酒精含量方面,啤酒和酒精的負面影響都一樣。
因此,陳氏莊副司長認為,須對啤酒廣告進行適當管理。陳副司長強調:“除了墨西哥,我國獲視為各家酒類和啤酒公司的最具吸引力市場。我國對未成年人未有限制規定,因此任何時候,他們都可看到啤酒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