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消息〕衛生部最近就加強新冠疫苗接種工作,分別向各省、市人委會主席致送第710號《電文》,督促加大開展18歲以上民眾第3劑新冠疫苗接種力度,並按照政府總理今年4月15日第114號《通報》指導在今年第二季度完成,同時開展第4劑供50歲以上、18歲以上中等至嚴重免疫力減退、18歲以上高風險感染人群,按照衛生部指引如醫療幹部、一線抗疫幹部及工業區勞工與職工。
督促加大開展18歲以上民眾第3劑新冠疫苗接種力度。
衛生部建議各地方核查對象和建議採用的新冠疫苗,按衛生部指引與中央流行病衛生院建議文本,確保充分提供第3和第4劑接種工作。衛生部責成中央流行病衛生院,負起確保充分新冠疫苗分配迅速和及時按照地方建議開展計劃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