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購買社會住房貸款年利率 5%

〔本報消息〕按照2015年10月20日政府有關社會住房開發與管理,由國家指定信用組織提供優惠貸款利率作出決定的第100號《議定》政府總理已簽署第255號《決定》。
購買社會住房貸款年利率 5% 。(示意圖源:互聯網)
購買社會住房貸款年利率 5% 。(示意圖源:互聯網)
據此,由國家指定各信貸組織優惠貸款,今年適用於購買、租賃、租購社會住房;新建或改建、修葺住房各項貸款的餘額,按照政府第100號《議定》規定年利率為5%。上述《決定》取代2018年1月22日政府總理第117號《決定》。

凡是獲提供優惠貸款購買、租賃、租購社會住房;新建或改建、修葺住房者,從首次融資日期獲貸款最少15年,若客戶有更短期限貸款的需求,可與銀行達成較短期限貸款的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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