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中央总书记苏林敬献鲜花、上香缅怀革命前辈领导同志 进一步推动越韩合作关系发展 范明政总理:数字化助力—绿色化推广—企业突破—国家远航 苏林总书记:侨胞携手共建日益繁荣幸福的祖国 苏林总书记访柬:不断增进越柬深情厚谊 范明政总理:着力成功落实党“十四大”《决议》 推动国家稳步迈入新发展纪元 苏林总书记圆满结束对柬埔寨王国的国事访问 苏林总书记见证越柬合作文件签署和交换仪式 越南共产党中央总书记苏林及越南高级代表团对柬埔寨进行国事访问 越南共产党中央总书记苏林抵达柬埔寨 开始对该国进行国事访问 党中央总书记苏林启程对柬埔寨王国进行国事访问

财政部提出土地使用费解决方案

〔本报消息〕财政部最近上呈政府关于土地使用费、土地租费规定的第103号《议定》若干条文修订与补充议定草案的呈文。近期,在若干地方根据2024年《土地法》制定的新地价表已比旧地价表高很多的情况,导致民众在把农地转为宅基地时,需要缴纳的土地使用费高出数倍。为辅助人民解决困难,财政部已向政府提交两个具体方案。

财政部提出土地使用费解决方案。(示意图:VnE)
财政部提出土地使用费解决方案。(示意图:VnE)

  第一方案(继承第45号《议定》的精神):补充关于将毗邻住房的菜园、鱼塘用地或源自菜园、鱼塘(原本未被认定为宅基地)的土地转为宅基地时的土地使用费征收金规定。具体,对于宅基地分配限额内的面积,按宅基地价格与农用地价格差额的30%计算;对于超出限额的面积,按差额的50%计算。此方案也适用于2024年《土地法》已认定为宅基地的同一地块内的农用地。然而,此方案未能解决纯农用地转为宅基地时,因计费地价大幅上涨而导致的征收难题。

  第二方案(维持第103号《议定》的现行规定):不按百分比调整,而仍按照2024年《土地法》规定的绝对差额计算方式。此方案的优点是严格遵守《土地法》第156条第1款的规定。然而,其缺点在于无法解决成本猛增的问题,给民众带来困难而且也没对与住房毗邻的菜园、鱼塘用地(在居民区普遍存在)提供适当的优惠机制。

  因此,财政部已发文要求各地方迅速报告关于将农用地转为宅基地时土地使用费计算的执行情况。通过综合后,若干地方建议采取类似第一方案的百分比征收方式,以在地价波动较大的背景下协助民众◆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