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期间,国会常委会总结第一次非常会期,并第二次就第二次会议筹备工作提出意见;通过《2027年立法计划》及3项属于其权限范围的《决议》;重点审议、讨论提交国会第二次会议审议的29项法律、《决议》草案,其中2项法律草案已在第一次非常会议上接受国会审议。
闭幕会上,国会主席陈青敏要求有关机构抓紧吸收会议形成的一致意见,完善相关文件,确保质量并按规定时间送交国会代表,为第二次会议做好准备。对于法律草案,要进一步细化、修改,确保相关规定严密、科学、具有可行性。
陈青敏主席强调,要加强各项法律草案之间的协调性和统一性,特别是对相互关联的法律规定进行同步修改、补充时,要避免重复、矛盾和交叉。每项法律草案都必须放在整个法律体系中统筹考虑,仔细梳理相互交叉、关联的规定,避免因修改一项规定而产生法律空白、重复或适用上的不同理解。
他指出,如果法律草案仍存在上述问题,主管部长、负责审查的委员会主任以及法律与司法委员会主任必须承担责任。“这三位同志就像‘三脚架’,必须共同认真审查每一项法律草案。”
对于提交国会审议的报告和文件,陈青敏主席要求有关机构进行最后一次全面审查,属于提交机构职责范围的问题必须在提交前完成并统一处理方案。对于国会常委会已经通过的《决议》,有关机构要抓紧修改、审查,并及时提交国会主席签署认证。
关于《2027年立法计划》,陈青敏主席要求立即组织实施,将法律项目列入立法计划视为有关机构对进度和质量作出的承诺。立法计划执行情况将作为考核KPI的重要依据;未完成或进度滞后的立法任务,起草主管机构必须承担责任。
陈青敏主席表示,国会常委会此前组织专职国会代表会议,就17项法律草案进行讨论,共收到78条意见。9月29日下午,国会党委常委会与政府党委常委会就第二次会议相关内容和筹备工作进行审查并达成一致。据此,第二次会议议程增加一项关于旅游业发展特殊机制和政策的《决议》,同时撤下修改、补充《自然资源税法》部分条款的法律草案。预计第二次会议将审议并通过38项法律和7项具有法律规范性质的《决议》,工作量较大。
陈青敏主席指出,10月还将举行党十四届四中全会。有关机构要主动谋划、提前准备,及时将中全会确定的重大主张和方向转化为法律制度,确保国会决策与党的路线方针协调一致。同时,要抓紧吸收中全会意见,完善社经发展和国家财政预算等相关内容,提交国会常委会审议后再提交国会。
陈青敏主席要求,有关机构充分利用第二次会议筹备的有限时间,加快最后阶段工作,但不能以牺牲质量为代价。提交的文件和材料必须完整、严密,并经过认真审查。
陈青敏主席强调,要严格落实“3项纪律”:一是进度纪律,不得出现文件材料延误;二是质量纪律,不把尚未成熟、尚不明确的问题提交国会;三是责任纪律,确保每项工作都有明确责任人并负责到底。他要求各有关机构以高度责任感做好筹备工作,确保第二次会议顺利举行,提高会议质量和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