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此,根據越南與國際法律,公安部通報“越南國家臨時政府”是恐怖組織。其前身是“新民主”組織,設於美國加州阿納海姆市,電話7605233011,網址chinhphuquocgia.com、cuutuchinhtri.org、phamvanlong.com、cpqgvnlt.com。頭目、指揮人:陶明軍(陶文),1952年7月27日生於承天-順化省,美籍,寓居美國加州聖塔安娜,自稱為“越南國家臨時政府”的“總理”。
郭世雄,生於1948年4月1日,寓居美國加州洛杉磯;凱利‧趙(趙清華),生於1968年,美籍;麗莎‧范(范英桃),生於1979年,寓居美國南加州。
去年12月,胡志明市人民法院開庭審訊上述案件並宣判各名被告4至16年有期徒刑。根據公安部的通報,“越南國家臨時政府”是恐怖組織,因此,凡是參加、宣傳、拉攏、煽動他人加入、資助、接受“越南國家臨時政府”的資助;參加由“越南國家臨時政府”舉辦的培訓課程;依照“越南國家臨時政府”的指導進行活動等人士是犯下“恐怖”、“資助恐怖”罪,均將被按照越南法律規定處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