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第十五届国会刚刚通过《土地法》(修正版)的新条款,让海外越南人更方便地拥有越南的房地产资产。
越南国会经济委员会常务委员潘德孝先生表示,《土地法》(修正版)规定将土地使用权扩大到旅外越南人和定居外国的越南公民。这符合党和国家对待越南公民不分居住地、定居地的主张政策。
潘德孝先生指出,这一政策不仅满足了海外越南人眷恋祖国的心思和愿望,也有助于调动投资资源回流越南。因此,可以说这是两全其美的主张政策。
律师们表示,《土地法》(修正版)扩大了越南公民(包括居住在海外的公民)的土地使用权。该法第四条规定了土地使用者,其把包括居住在海外但不具有越南国籍的越南裔群体(又称越侨)纳入其中。该群体将像国内公民和居住在国外的越南人(仍具有越南国籍的人)一样享有充分的土地和住房权利。
与此同时,《土地法》(修正版)第28条还具体规定,允许居住在国外的越南裔人士购买和租赁与住宅用地使用权相关的房屋,并在住房开发项目中获得住宅用地使用权;继承房屋所在同一块土地上的住宅用地和其他类型土地的使用权。修正前的《土地法》没有这些规定。
第一太平戴维斯越南公司副执行经理特洛伊·格瑞夫斯先生表示,这一变化将为越南海外房地产买家群体带来更多投资机会。由于海外越南人的直接投资资本,这一变化也为市场创造了巨大的潜力。
特洛伊·格瑞夫斯先生表示,目前有很多越南老年人长期移居海外。经过多年的打拼,他们积累了一定的资产,考虑回越南投资,因为很多人甚至在考虑回国。
海外越南人国家委员会的数据显示,目前约有600万海外越南人在130个国家和地区生活、工作和学习;其中80%以上在发达国家,拥有大学及以上学历的海外越南人约60万。
海外越南人国家委员会的统计数据显示,从1993年(汇款统计第一年)到2022年底,越南海外侨胞汇款金额超过1900亿美元,几乎相当于同一时期外资到位的资本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