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此前多次肯定,越南有充分法理依据与历史凭证肯定越南对长沙群岛的主权是完全符合国际法律,以及获确立符合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UNCLOS 1982)的各海域主权、主权权和管辖权。相关各方在未得到越南同意就调派人员到越南主权实体是侵犯越南主权的行为,致使局势复杂,违背《东海各方行为宣言》 (DOC),以及各国正致力落实目前的《东海行为准则》谈判问题。
越南要求相关各方尊重越南对长沙群岛的主权,不进行导致情况复杂的行动,遵守国际法律,严格落实《东海各方行为宣言》, 共同对维护东海的和平、稳定作出贡献。同时,越南也承诺愿意通过各项和平措施与相关各方解决关于在东海领土主权争执事项,其中有长沙群岛。
越南已就相关国家侵犯越南对怀恩礁、长沙群岛及其他相关实体主权的活动进行交涉并递交抗议照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