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笔资金将专项用于帮助受灾群众的住房(包括重建倒塌房屋、修缮受损房屋等)、在重点灾区安排居民点,以及恢复教育、医疗、交通、水利等重点基础设施功能。具体分配方案为:顺化市1000亿元,广义省1000亿元,嘉莱省3000亿元,德乐省2000亿元。
《决定》明确指出,财政部对资金分配内容、报告数据及所提建议的合法性负责。各省市人委会须主动统筹地方财政预算,结合中央支持资金及其他合法资金来源,依法依规组织实施灾后恢复重建任务;同时加强资金管理,确保使用过程公开透明、对象精准、用途合规,严禁挪用、浪费和腐败行为,并按规定向财政部、农业与环境部等主管部门报送资金使用情况,以便汇总上报政府总理。
本《决定》自签署之日起生效。财政部长、农业与环境部长及相关省市人委会主席负责本《决定》的执行与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