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量過期汽車未被吊銷
據越南登記檢查局統計,截至目前,全國現有18萬6883輛過期汽車,其中包括13萬8510輛貨車和4萬8373輛客車。截至6月1日,有 20萬5058輛汽車逾期30天未登記檢查。假如逾期登記的車輛也一併計算(從受罰起計),這個數字更大。值得注意的是,在上述過期車輛總數中,2017年到期的車輛數量幾乎佔了車輛總數的八分之一(2萬4264輛,其中2萬1651輛貨車和2613輛客車)。越南登記局認為,這些車輛如果繼續行駛,將有可能引發交通事故危機。
通常,所有已過期的車輛都被禁止流通,車主必須將註冊證和車牌交回當地登記中心和車輛註冊機關。車主有權保留這些車輛,但不得流通。而事實上被收回的註冊證數量只佔很小的比例,而大量老舊車輛目前都不知所蹤。
去年,本市約有3142輛過期汽車,但根據本市警察交通工具管理部門的一名官員告知,收回證件數量只有220輛,只約佔這類車輛總數的十四分之一。很顯然,許多車主不僅逃避歸還證件,還偷偷將汽車轉售給其他人,偽造證件以繼續使用。例如,在2016年底,第二郡某家運輸公司購買了一輛“過期”的集裝箱卡車,裝上假紅色車牌,然後僱用了一名沒有FC駕駛執照的司機駕車,最後發生交通意外。在本市和河內,還有專賣二手車,“過期”汽車的集市,將車改頭換臉後再次投入使用。
記者採訪陸路-鐵路交通警察(市警察PC67)代表時,其指出該部門定期審查和統計過期的汽車數量,然後制立清單,按規定發出公文,請車主到職能部門辦理註冊證提交手續。但在吊銷這些證件工作中,檢查處理方面仍然有困難。首先,由於過期車輛都是經過多手交易,因此確認工作並不容易。其次,車主的常住戶籍經常變更造成發送通知困難;加上車主覺悟意識不高,故意逃避不交還證件。
難以吊銷
根據政府總理頒佈有關回收和處置廢舊物品的2005年第16號《決定》,截至今年1月1日,過期摩托車、輕便摩托車和各類汽車將被沒收。但車輛證件回收難。收回車輛更難,國家交通安全處副處長屈越雄指出:未能完全收回過期車輛。因為這是人民擁有的財產,他們有權將財產用於任何不違反法律的目的,例如作為紀念,在私人空間行駛,回收使用引擎製造其他工具,或當廢鐵銷售,都是他們的權利,只要這些車輛不參與交通。
他表示,目前還有一些過期車輛被用於載輸農林漁產品,甚至在偏遠的省市載送學生。因在這些地區,交通檢查力量薄弱,管理工作不緊密。他說“唯一的解決辦法是提高宣傳效力,提醒當地人們遵守規定,將過期車輛證件歸還,重新登記檢查。此外,職能部門應加強對違規行為的管理,檢查和制裁。”
市祖國陣線委員會的科學-技術-環境諮詢委員會委員阮黎寧副教授、博士認為,宜補充檢查單位,各單位必須負責通知車主其車輛即將到期或要重新註冊事宜,車主一旦未實行,應立即通知當地管理機構,以便依法處理◆
本市將沒收
數萬違法交通工具
數萬違法交通工具
上月底,市交通運輸部門向市政府提議,處理在市警察機關扣押的4萬1417輛違規汽車和摩托車,其中7406輛合格車將歸還車主,其餘將沒收,依法拍賣充公(3萬4011輛車)。
據市人委會副主席黃革命指出,在交通運輸部門建議的基礎上,本市將徹底處理已逾期扣留的數萬交通違法罰車。他表示,實施常務副總理張和平的指導,市政府已書面要求市警察方要落實2012年行政違規法精神,限制扣留違規車輛,假如為了確保行政違法制裁的執行必須扣押,則要確保存放條件,以避免損壞人民的車輛。 庭富